北京中医药学会第十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会员代表:
北京中医药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自2019年6月28日选举产生后至今工作满六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北京中医药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各项工作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党建领航固本强基
北京中医药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任期内,加强社团组织党的建设,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紧密围绕首都中医药中心工作,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活动,在促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学普及及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显著。
2、精管内部提质增效
学会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中,认真遵循办会宗旨,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建立《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完善民主决策程序。
3、组织建设多维协同
学会按章程和管理规定,届期内完成59个分支机构换届工作;根据学科发展需求,成立病理专业委员会、慢病管理专业委员会等12个分支机构;推荐青年委员1752名,壮
大青年骨干人才队伍。
4、智汇学术品牌赋能
到2025年5月,举办各类学术活动、继续教育项目607场,听课受众1183.6万人次,逐渐形成品牌学术活动特色,扩大学会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
5、政社联动服务精耕
完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各类项目,充分展示中医药学术成果,促进学术成果转化。同时,做好《北京中医药》杂志的编辑出版,促进学术交流与繁荣。
6、严控风险长效护航
学会委托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财务科所对学会财务管理,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指出:学会逐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能做到收入渠道合法、支出审核手续健全,收入与支出全部按时入账,未发现存在不合理收支的情况。
7、标杆引领示范创新
学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办法,主动接受北京市科协、北京市社团办年度检查。届期内成功获评北京市民政局“5A级社会组织”和北京市科协首批“首都特色一流学会”建设单位。
本届监事会任职6年,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为学会健康、稳定发展和第十二届理事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已圆满完成监事会的工作,谢谢大家支持!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