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北京中医药学会社区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中医药学会章程》,经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北京市民政局同意,拟成立北京中医药学会社区卫生专业委员会。经研究,委员将由各区县卫生局主管局长、社管中心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社区中医药工作专家组成。请各区县卫生局和相关单位协助做好推荐社区卫生专业委员工作。具体专业委员推荐名额如下:
每区县卫生局推荐4名,包括区县卫生局主管局长1人、区县中医院主管领导1人、社管中心领导1人、社区中医药专家1人(建议推荐中医药特色社区示范中心(站)负责人)。请在北京中医药学会下载专区下载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经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出席成立大会时交至会务组。
请各区县和相关单位将北京中医药学会社区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于2月10日前先发至北京中医药学会邮箱。
北京中医药学会社区卫生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5223477 传真: 65223477
北京中医药学会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