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市级项目申报工作,请你单位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2011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市级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四份报送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并发送电子版(申报专用信箱bjzyyjxjy@126.com)。
2010年度已经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市级项目的单位,请将项目实施情况(附件2)一并报上,作为2011年度项目审批条件之一。
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市级项目单位,请填写中医药继续教育市级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表(附件3)
联系电话:刘 刚 65250460
刘 娟 83970028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7号121室
邮政编码:100005
附件1:《北京市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2:《北京市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完成情况汇报表》
附件3:《北京市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