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为了促进各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开展,推动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发展,有计划、有组织地统筹安排学会工作,并积极申报北京市市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认可项目,请各专业委员会拟定并填写本学科/专业2011年学术活动计划表(见附表),报送学会办公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 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学习对象、条件、内容和本专业/学科具体情况组织申报北京市市级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术讲座、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业务考察等)。各专业委员会申报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术讲座1—2项。
2. 拟举办北京市市级学习班、提高班、研修班的专业委员会,需填写“北京市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请与学会办公室联系索取表格。(申报国家级学习班时间另行通知)。
3. 申报的项目应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突出中医药特色,应具有先进性,体现学科的新进展,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授课教师应为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教学环节,有较丰富的教学和临床实践经验,了解本学科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在同行中具有较高水平并参与部分授课活动。
二、学术交流活动
1. 各专业委员会应注重学术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以促进专/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增加专业委员会专家及会员凝聚力,扩大学会影响的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年会、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等)。
2. 拟组织召开国家级(与总会、兄弟学会等单位合办,对方申报学分)、港澳台及国际交流等学术会议的专业委员会,除填写活动计划表外,请附包括目的意义、会议宗旨、征文内容与方向、会议组织形式与方法的申请书一式两份。
三、科普宣传、义诊咨询等活动
拟组织科普宣传/义诊咨询等活动,请说明拟举办活动时间、地点(含室内/外),专家人数、设备等事宜。
四、各专业委员会申报项目和活动,可初步确定举办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将由学会办公室根据情况,与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商定。
六、请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活动计划表邮寄/传真/E-mail到学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甲7号 北京中医药学会(100005)
联系电话/传真: 65223477
联系人:韩玉洋 13810067047
邮箱:bjzyyxh@sohu.com
北京中医药学会
2011年 专业委员会学术活动计划表
市级 继教 讲 座 |
拟定时间 |
题目 |
授课教师 |
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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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注明授课教师姓名、单位、技术职称和联系电话 | ||||||||
国家级学 习 班 |
办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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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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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学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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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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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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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元/人 | ||||||
市级学 习 班 |
办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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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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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学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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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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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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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元/人 | ||||||
学 术 活动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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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请划ü) |
国际 港台 全国 地区(请注明) | ||||||||
类别 (请划ü) |
学术交流 专题研讨 学术沙龙 其它(请注明) | ||||||||
规模 |
人左右 有 否外宾/港台专家 | ||||||||
拟召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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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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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 会议 |
拟开会时间 |
拟定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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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包括医学科普宣传、义诊咨询、新技术推广等) | ||||||||
填表人:
注:如需填报市级学习班、学术会议,请与学会办公室韩玉洋联系索取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