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中 医 药 学 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专业委员会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为了促进各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开展,推动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发展,有计划、有组织地统筹安排学会工作,并积极申报北京市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和学习班,请各主任委员拟定并填写本学科/专业2010年的活动计划(见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请表),报送学会办公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医药继续教育最新变化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从2010年起,举办各种学术活动需要授予市级学分的,必须提前申报(有关要求请参照市中医管理局文件执行),经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授予学分。
二、学会对各专业委员会的要求
1. 各专业委员会应注重学术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以促进专/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增加专业委员会专家及会员凝聚力,扩大学会影响的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年会、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等)。
2. 各专业委员会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两次的继续教育讲座,授课时间为一个半小时左右,内容以临床最新进展和科学普及为主。请准确填写继续教育讲座计划表(可初步确定举办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将由学会办公室根据情况而定)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会办公室。
三、科普宣传、义诊咨询等活动
拟组织科普宣传/义诊咨询等活动,请说明拟举办活动地点(含室内/外)、时间、专家人数、提供设备和发放宣传物品种类、数量等。
四、各专业委员会有需换届改选、增补委员或召开常委以上工作会的,请提前三个月向学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五、请务必于2009年10月15日前将活动计划报送到学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甲7号北京中医药学会 (100005)
联系电话:65223477;15811147199(刘刚)
学会邮箱:bjzyyxh@sohu.com
注:1.国家级学习班的申报另行通知。
2.继续教育讲座不用填写市级项目申请表,只需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即可。
北京中医药学会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