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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与技术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中药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与技术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要求及《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术中药人才队伍的步伐,加强中药人才培养平台的建设,发展“培养——使用——遴选——再培养、使用”的中药人才培养模式,营建中药专业人员努力继承学习,不断发展弘扬祖国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的氛围,促进北京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主办、北京中医药学会承办、北京中医药杂志协办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中药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与技术竞赛”于2008年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登陆:http:www.bjacm.org/下载报名表)
1、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按照“广泛动员、层层比赛;以赛促培、遴选人才”的原则,比赛按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2、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为专业知识与技术的比赛。比赛内容涵盖有中药鉴定、中药学、中药炮制、中药调剂、中成药等学科的相关知识与技术。
3、试题标准:
初赛、复赛、决赛各阶段竞赛试题难易程度,分别按不低于中药师,不低于主管中药师,高于主管中药师三个级别递进。竞赛范围由“竞赛办”会同“竞赛专家组”共同制定并向参赛选手公布。初赛、复赛、决赛各阶段由“竞赛专家组”依据竞赛范围确定比赛试题。
4、竞赛形式:
复赛、决赛阶段的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理论考核为综合试卷,题量不超过2小时;操作技术考核时间不超过1小时。理论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操作技术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参赛范围和选手条件:
北京市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医医院中药房、中医门诊部中药房、综合医院中药房中,具有中药士以上(含中药士)技术职称的人员。
参赛选手报名年龄要求:女选手45岁以下;男选手53岁以下。
6、报名程序
初赛:以单位组织集体填写报名表。于2008年6月10日前向“竞赛办”报名,并由“竞赛办”统一安排参加初赛具体时间、地点。
复赛:在初赛的基础上,进入复赛的选手,依据成绩由“竞赛办”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复赛。
决赛:在复赛的基础上,进入决赛的选手,由“竞赛办”按照总成绩进行选拔,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决赛。
7、表彰与奖励办法
(一)对个人的表彰与奖励
1、竞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600元。
2、本次竞赛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授予“中药专业技术能手”称号,同时纳入 “传统中药人才培养工程”人才库,并享受相关的政策。
3、本次竞赛决赛获得优秀奖的参赛选手,授予“中药专业希望之星”称号,同时纳入中药专业人才库,并享受相关的政策。
(二)对组赛单位的表彰与奖励
1、本次竞赛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授予“中药人才培养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与一定的中药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励。
2、对组织比赛成绩突出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
3、获得以上表彰与奖励的单位,在今后开展的各项评比活动中给予加分。
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中药技术人员技术竞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单三条甲七号
      联系电话:65256506   13311017540
      传    真:65223477
      联 系 人:王春生
附件: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中药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与技术竞赛报名表,请从下载专区下载。
 
 
 
 
 
 
 
北京中医药学会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